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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防雷基本要求

时间:2020-04-28 15:41

一、防雷安全硬件设施应当做到以下基本要求:外部防雷设施及要求。报警型人体静电释放器,校舍、宿舍、办公楼、食堂、体育馆、烟囱、卫星接收天线等建(构)筑物应有避雷带或避雷针,避雷针保护范围应符合相关标准,有效保护建(构)筑物;避雷带应平整、顺直、牢固,无倒状、断裂。接地系统应完备、接地阻值符合相关要求;孤立大型金属物应有可靠接地;学校有线广播、网线、电话线等金属线路严禁缠绕避雷带、避雷针。

二、内部防雷及要求:金属楼梯扶手应有可靠接地;学校总配电房、办公、教学网络机房、程控交换机房、电化教学网络中心机房、监控机房应有两级以上电源浪涌保护器(电源避雷器);室内金属构件应做等电位连接;防静电地板实现多点接地;教室具有电化教室终端的学校,教学楼楼层需具有两级电源浪涌保护器;卫星接收装置室内、外馈线端口(IDU、ODU)、信息网络外网接口处(金属导线)、网络交换机重要端口处应有相应信号浪涌保护器(信号避雷器)等应有防雷电电磁脉冲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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